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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3-26
继续暴走~~ - [我的日子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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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hofier.blogbus.com/logs/17667855.html
经比较精确的估算,以3m/s的步行速度,经24分39秒,可由我家步行至健身房.为什么说估算呢?因为3m/s的速度是在健身房测出的.暴走一族个人觉得应该还是有境界可分,比如说有埋头苦干型、还有游山玩水型。作为我 个人,则经常游走于两种状态中。今天,受昨日影响,从埋头苦干型顺利转变成游山玩水型。

今天的始发站:中级人民法院~~~向五星红旗敬礼~~哇卡卡
发现任何一个城市法院都造的非常有气势的~~8是表扬~~

无视公交车站~~继续暴走~

路边的野花我不会採~~我不会採~~

我对灯老有感情的,莫名的 ~~~
好多榕树都8知道哪去了,这是维数不多的幸存者~~
杀回来的 路上,动作慢了半拍~~只有1/10个太阳了

对灯的感情就8说了~~眼泪哗哗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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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
还有黄昏~
很春天呢~~
喜欢的~
技术有进步啊~
就是看完演出啊之类的 和一群人走路回城回家